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院vsport体育生代表队运动员训练营社区的管理,促进竞赛训练工作的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vsport体育vsport体育生代表队运动员必须完成项目设置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社区任务。
第三条 vsport体育vsport体育生代表队日常训练按照教训结合的原则进行,运动员训练课可视为其项目专修课。
第四条 院vsport体育生代表队运动员必须在集训和参赛前按照《vsport体育课堂考勤管理办法》履行请假手续。
第五条 运动员因集训或比赛期间所缺训练营按公假处理(不计入缺课1/3学时范围),所学训练营达到规定的2/3学时,允许其参加正常体能测试;如果确因比赛不能参加体能测试,由运动员本人提出缓考申请,所缺训练营可采用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完成,参加由赛事运营中心统一组织的补考,训练积分不注明补考字样。
第六条 本暂行管理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。解释权归vsport体育赛事运营中心。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由赛事运营中心负责解释。